护士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补办步骤如下:
1. 丢失证明:联系原参考的医院,说明情况后,请求出具一份证明,格式可以参考如下:兹证明XX医院XX年XX月接收过XX参加过护士考试,准考证号XXX,成绩合格,证书在领取中。 出证时间:XX年XX月XX日。盖XX医院公章即可。
2. 证书补办:携带户口本、身份证、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到当地卫生局申请护士资格证合格证明,进行补办。
护士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补办的步骤如下:
1. 登报挂失(在当地党报注明姓名、工作单位、执业证书编号、发证时间、种类,并声明作废)。
2. 出具工作单位证明(使用单位公用笺,说明遗失原因,盖公章)。
3. 身份证复印件。
4. 原执业证书正本或副本的原件。
5.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。
6. 护士注册健康查体表(到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查体,心电图、肝功、x线或胸透报告单应贴在背面)。
7. 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聘用证明(使用单位公用笺,盖公章)。
因证书遗失或填写错误需要补办或更换的,按属地原则,由个人提出申请,各设区市人事(职称)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,报省职称工作办公室统一办理。申请补办资格证书的人员,需在设区市级以上的、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原证作废声明,并提供该报纸,以及个人档案中的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》、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》或《职业资格考试(认定)合格人员登记表》原件,并填写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(换发)人员登记表》。
以上是补办护士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一般步骤,具体补办流程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别,建议补办前先咨询当地卫生局或相关部门,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后再进行补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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